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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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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NMP节能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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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NMP节能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NMP节能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NMP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NMP节能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NMP节能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G分区(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18号);

  (4)建设性质:技改;

  (5)占地面积:厂区面积为66375m2,未新增用地面积;

  (6)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5.2%;

  (7)劳动定员:技改新增劳动定员8人,技改后全厂劳动定员58人;

  (8)工作制度:年工作7200h

  (9)建设内容:本技改项目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改造部分设备结构及调整工艺参数等方式,对装置进行技术提升,降能增效,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在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达到年产NMP 8万吨(其中5万吨来源于NMP生产合成,3万吨来源于废NMP回收利用)。

  2、环保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1)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和无组织散排废气。

  工艺废气经管道集中收集,采用“三级水喷淋洗涤+气液分离+次氯酸钠液喷淋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后,经2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洗涤+次氯酸钠液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要求;

  化验废气依托现有化验废气处理措施——“水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无组织散排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和装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厂区绿化等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另外通过强化人员意识、规范管理等措施,减少因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同时,根据预测几个,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影响相对较大,企业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污染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次评价拟建项目不需另行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企业现有项目环评中划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装置区、装卸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均设置100m的防护距离,本次评价沿用其防护距离。

  本工程建成后,保持现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变,该范围内没有居民点,不涉及环保搬迁。

  (2)地表水环境

  拟建项目废水“分质处理”,前段设置精馏塔、高浓废水收集池,主要收集处置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吸收液,经“UV+H2O2+多维电解”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含生化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调节,再经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涌动厌氧+缺氧+接触氧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TN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中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拟建项目仅对设备进行改造,不新增高噪设备,参考近期验收监测,拟建项目在采取厂区现有设备降噪措施、厂区隔声隔声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脱氢反应工序产生废催化剂(S1-1)、γ-丁内酯成品塔精馏残渣(S1-2)、NMP合成脱重塔精馏残渣(S1-3)、NMP成品精馏塔精馏残渣(S1-4)、四氢呋喃回收脱重塔精馏残渣(S2-1)、螺杆空压机过滤器滤料更换产生含油废滤料(S3)、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S4)、废催化灯管(S5)、活性炭吸附塔更换的废活性炭(S6)、设备维修废矿物油(S7)、设备保养及维修过程产生废棉纱手套(S8),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NMP原料包装桶(S9),外卖废品回购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经预测,在非正常工况下,不考虑污染物在含水层的吸附、挥发、生物化学反应,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泄漏事故工况下,对晏家河影响有限。

  本项目所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均已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39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7-2001)等要求采取了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另外污水、物料输送管道均已采用“可视化”设计,厂区除绿化地带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事故废水发生的概率很小。厂区内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控井,项目运营期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排查泄露点。同时,评价区域周边居民全部使用自来水作为饮用水源,厂址区污染物泄露不存在对周边居民饮用水水源的影响。

  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后,拟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G分区,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分布土壤污染源主要为周边工业污染源。

  本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在企业做好两级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1,4—丁二醇、一甲胺,γ-丁内酯(中间品)、废NMP、四氢呋喃、丁醇(生产过程中产生)、天然气、氢气等物质。环境风险单元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

  拟建项目建成前后全厂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值)均属于10≤Q<100;建成后前后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不变,均为M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不变,均为P3;拟建项目建成前后全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III级。拟建项目不会提高全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全厂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III级。

  拟建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虽存在一定风险,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antFqJlBmSmTpVL3AUg 提取码:55t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27301801

  环评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3-68616888

  传真:023-68645011

  邮箱:13204963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重庆市中润化学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中润化学,N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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